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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网瘾少年走上抢劫杀人路
时间 2013-02-23

网瘾少年走上抢劫杀人路
辜羽金 邵建铭 本报记者 骆凤荣

5月23日,岳池县伏龙乡大界溪村一少年因沉溺上网,囊中羞涩,遂萌生抢劫之念,对邻居一村妇实施抢劫,将其打昏后拖进厕所粪坑,致其被溺身亡。近日,杀人少年被依法逮捕。这一暴力案件,再次向世人敲响了如何净化网络空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警钟。
失踪村妇尸体惊现粪坑
5月时节,万木葱茏,大地披绿,岳池县伏龙乡大界溪村呈现出一派山清水秀的美丽画卷,村民们白天忙于耕作,闲暇时喝喝茶、打打牌,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恬淡生活。
5月24日傍晚,该村8组的村民冯林因事去找同组的罗兰,当他来到罗家院坝时,看到罗家堂屋大门敞开,以为罗家里有人,便径直走了进去,却不见一个人影,急忙喊了几声,仍不见任何回应。冯林从罗家退了出来,在回家的路上,他碰到罗兰的邻居张奇,便向张奇打听罗兰的情况。张奇说他是在22日一早看到过罗兰挑粪出去干农活,之后就一直没有见到过,这两天罗家的门一直是开启的。对此,他们都感到非常奇怪,心想罗兰的丈夫和两个子女均在外地打工,她一个人在家务农,平时处事比较谨慎,外出都要把门锁好,或者给邻居打招呼,拜托他们照看,怎么可能几天不关门呢?是不是天气热中暑晕倒在哪里?想到这里,冯林和张奇就组织村民到罗兰家附近的田间地头和山坡、池塘寻找。当晚,众多村民找遍了罗兰可能去的地方,仍不见其踪影。这时,村民们心中不由生起一种不详的预兆,难道罗兰失踪了?!
罗兰神秘失踪的消息不胫而走,迅速传遍整个村庄。第二天一大早,许多热心的村民再次四处寻找。上午11时许,参与寻找的村民冯平、雷德来到罗兰家厕所,因为上几次找寻的时候大家都没到厕所来过。在罗家厕所,两村民发现粪池内有气泡冒出,便拿起粪瓢伸进去探拭,感到里面有硬物。二人觉得可疑,又使劲搅动,这一搅不要紧,粪池内赫然浮现出的两只人脚,令他们大惊失色。但二人稍作镇定之后,壮起胆子一人抓住一只脚,拉出了一具完整的尸体。经村民辨认,死者正是失踪的罗兰。村民们一面保护好现场,一面拨打110报警。
缜密侦查锁定犯罪疑凶
25日上午11:30许,接到报警的岳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谢春江率侦技民警火速出警,与先期到达现场的伏龙派出所民警一道,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对尸表观察,民警发现女尸头部有明显的伤痕,初步认定为他杀。随后,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胡勇也赶赴现场,指挥案件侦破。
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大会战”期间突发的这起命案,引起了岳池县公安局局长谭福川的高度重视,他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破案,抓获凶手。
为迅速侦破此案,消除影响,岳池警方赓即在现场成立了以刑侦大队民警为主的“5.25”命案专案组,参战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由痕检、法医等侦技人员负责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一路在现场及周边负责调查走访,查找破案线索。案件侦查工作紧张有序地全面展开。
经现场勘查,罗兰住宅为一坐东朝西的平房,房屋偏厦西侧为一厕所,死者尸体停放于厕所地面,呈头东北脚西南的俯卧状。法医对尸体检验表明,死者嘴唇、左脸颊表皮剥脱,左外额和脑后有钝器打击伤,气管和支气管内有粪渣,罗兰系被溺身亡。
专案组围绕死者罗兰社会关系开展紧锣密鼓的调查走访,发现死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作风正派,从而排除了情杀和仇杀的可能。进一步勘查和走访发现,死者生前所穿衣服和卧室有被翻动的痕迹,使用过的一部手机和身上现金下落不明。在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专案组将该案定性为抢劫杀人,并仔细刻画了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明确了侦查方向,制定了严密的侦查措施。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与死者相邻居住的小蒙被纳入侦查工作视线。警方迅速查明,小蒙现年16岁,系某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有人证实在案发后不久,小蒙所持的一部手机与死者生前使用过的手机特征非常相符;他近来频频上网吧打游戏,请朋友吃饭,出手大方,经济反常。正当专案组对小蒙加紧调查时,5月27日,在校念书的小蒙却突然失踪,专案组遂将小蒙锁定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为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岳池警方即时启动抓捕命案逃犯工作机制,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全力缉拿犯罪嫌疑人。6月3日晚9时许,专案组获悉嫌疑人小蒙可能在重庆市巴南区某租赁房出现的线索后,昼夜赶赴重庆实施抓捕。当晚11:30许,民警在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将犯罪嫌疑人小蒙抓捕归案。至此,岳池警方从接到报案到成功侦破仅用了9天时间。
经查,犯罪嫌疑人小蒙因痴迷网络游戏无钱上网,萌生抢劫恶念,想到在其家附近居住的罗兰平时一人居住,打牌时经常有钱带在身上,便将其定为抢劫对象。5月23日凌晨5:40左右,嫌疑人小蒙事先潜入罗兰家厕所内伺机作案,用砖头将出来上厕所的罗兰打昏,抢走现金420元和手机1部。为掩饰罪证,逃避打击,小蒙将已昏迷的罗兰拖进厕所粪坑,致其溺死。
痴迷网络对学习没兴趣
信息社会,网络的大量信息对未成年人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然而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和网络游戏早已被世人称之为“电子海洛因”。而缺乏自制力和分辨力的未成年人很容易沉溺于网络,使他们原本正常的心理和生理健康受到蚕食和侵害。为了解犯罪嫌疑人小蒙如何沉溺于网络、萌生抢劫杀人恶念的心理轨迹,记者在办案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了关押他的看守所。
小蒙出现在我们面前时,一脸稚气,若不是看到他身上穿的特殊的识别服,若不是在这个特定的场合,记者根本不会把他和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
记者问:“你因什么事情被关在这里?”
小蒙不假思索地回答:“抢钱把人打死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想去上网打游戏,又没钱,就想去抢钱。”
“你抢钱为什么又要把人弄死?”
“她(指被害人)认识我,不把她弄死,她一报警我就要遭。”
“这件事发生后,你对死者家属有什么要说的吗?”
“对不起他们,请他们原谅我。”
“进了看守所,知道自由的可贵吗?”
“知道。这里呆起好难受哟!”
“现在后悔了吗?”
“我很后悔,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失去了自由,见不到家里的人,也给别人带来了痛苦。”(说话的时候小蒙眼中流出了泪水)
记者转入正式话题:“去过网吧吗?”
小蒙回答:“去过。”
“你上网有瘾吗?”
“有瘾,经常去。”
“一周大概去网吧几次?”
“大概三、四次。”
“去网吧干什么?”
“玩游戏,上网。”
“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网打游戏的?”
“十一、二岁的时候。”
“你上网的钱从哪儿来?”
“家里有时给的一、两元零用钱,还有就是向同学借,或者向老板赊,等有钱再给。”
“你家长知道你上网吗?”
“不知道,我跟婆婆一起生活,爸爸在外打工,妈妈在我两岁的时候就死了,只不过爸爸偶尔打电话回来叫我不要去上网。”
“你上网主要干些什么?”
“打游戏,开赛车,聊QQ。”
“网络游戏带不带有赌博性质?”
“我打的是一个叫魔域的网络游戏,自己在里面和他人一起打斗,很过瘾。不过,我打过老板开的那种投币的赌博机。”
“你输了多少钱?”
“记不清了,最多的一次是10多元。”
“当你无钱上网的时候,你想到过什么?”
“去偷钱上网。”
“偷过吗?”
“在我十一、二岁时候,偷过我外公的6000多元钱。”
“你偷的钱是怎么用的呢?”
“上网打游戏,在外和同学一起吃喝,后来外公晓得了,把没用完的钱追了回去,把我打了一顿。”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网吧老板问过你的年龄吗?”
“从来不问,只要拿钱,就可以进去玩。”
“你上网的事情学校老师知道吗?”
“知道,班主任老师把我找到办公室去谈过,教育我不要逃课上网。”
“你逃课的事家长知道吗?”
“知道,婆婆和爸爸教我要好好读书,不要上网,他们还打过我。”
“你的成绩怎样?”
“不怎么好,因上网成绩跟不上留过级,总想逃课,对学习没兴趣。”
“你平时爱和哪些人一起玩?”
“和爱上网的同学一起玩。”
“你同学中,上网的多不多?”
“多,我们班上就有大概二十多个同学上网。”
“学校给你们上过法制课吗?”
“上过,很少,是老师在开班会的时候给我们举例子讲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
“你觉得自己对法律方面的知识了解吗?”
“老师讲得少,没什么印象。”
“走到今天这一步,你认为和你的家庭环境有关系吗?”
“有关系,但主要在自己,家里对我关心少,爸爸经常在外打工,有时打电话回来问问我的成绩,回来动不动就骂和打。”
“现在社会上和你一样沉溺网吧,爱玩游戏的未成年人有很多,通过你自身的教训,你想对他们说什么?”
“叫他们不要上网,不要上瘾,上网会影响学习,无钱上网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如果再有上学的机会,你还会不会逃课上网吗?”
“不会,我一定好好学习,坚决不上网了。”
至此,记者心情也愈发沉重起来,不忍再对话下去。最后,当我问小蒙还有什么需要给我说的时,他恳求着对我说:“叔叔,请给我的家里人说一声,叫他们不要难过,保重身体,我要好好改造自己,早点出来和他们团聚。”我看到,小蒙说这话的时候,早已是泪流满面。
这次不同于审讯的“提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小蒙拖着沉重的脚步朝监室走去。在他身后,看守所的大门正在缓缓地关闭。在那里,他将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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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诚协律师事务所敖斌律师点评: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青少年沉迷网络的现象日益突出,而相应的监管措施执行不力,这不仅使青少年贻误学业,而且造成身心危害,甚至诱发犯罪。本案即属于一起典型的因沉迷于网络而引发的抢劫杀人案,按照本文中犯罪嫌疑人小蒙的犯罪过程,其先后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一个是入户抢劫行为,一个是因惧怕告发而实施的事后杀人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另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小蒙系未成年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透过本案可以看到留守子女问题愈来愈突出,他们的身心健康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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